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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双牌照管控 彩电厂商产业链受限

2010-04-28 09:48:39  发布:SALY  来源:IT商业新闻网

2010年一季度,中国内地市场实现液晶互联网电视销量、销额分别是82.1万台、58.7亿元,国产品牌占据了国内互联网电视市场的强势地位,市场销量份额接近95%, 其中TCL、海信、海尔排在一季度销售市场的前三,占有率达70.2%。

而在此前,2009年全年中国内地市场实现互联网电视销量99.2万台,销额71.3亿元。(以上数据均来自奥维研究)

可见,随着人们对互联网电视认识逐步的加深,这个行业迎来了它的快速发展期。

彩电商自建平台

“你可以通过这种电视上网、看电影。”这是家电卖场促销员挂在嘴边的最简短介绍。其实不尽然,目前国内的互联网电视还不能如电脑那样方便快捷,实际上,顾客能看到和享受到的,只是厂家选择推送的有限内容。

有网友一语中的道出了互联网电视的本来面目:“这种电视播出平台大多在彩电厂家手中,它离开了厂家的网站平台就没有意义。”

所以,对于电视厂商来说,互联网电视的意义远远超过了单纯的一台换代产品,在它的背后有着全新的一条产业链,这条链中,上至内容提供商下至消费者,厂家们依托自身平台或许能控制最具利润价值的“内容”环节,这是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比起以往单纯的制造业,显然更有赚头!

正因如此,大部分国有厂商都瞅准商机纷纷推出了互联网电视,其中TCL、康佳、海信、创维、长虹等知名彩电厂商更是全面停产非互联网电视。

它们向各大视频网站频抛橄榄枝,它们纷纷搭建自己的教育、游戏、资讯、影视内容平台,如创维与迅雷合作的“酷开网”、 长虹斥资1.5亿推出“乐教网”……。用户则通过电视机,直接链接到与厂商合作的视频网站或自建平台中,观看大量由网友自主上传的互联网自拍视频、外国动 漫、美剧和日韩剧……

然而这热火朝天的一切,随着一则消息的传出,似乎要戛然而止了。

互联网内容牌照颁发在即

昨日有媒体报道《广电总局即将颁发互联网电视内容牌照》一文,文章中指出,根据广电总局《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管理规范》、《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管理 规范》两份文件显示,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将采取“集成服务+内容服务”的管理模式,分别颁发两类牌照,地方广电播出机构将获得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牌 照。”

即:继 “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牌照颁发之后,“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 牌照(下简称“内容”牌照)也将于近日下发。

“集成业务提供商将接管彩电整机企业已经建立的互联网电视集成系统,同时接管原有的互联网电视机终端用户,并将平台上原有的节目内容立即替换为持有“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牌照机构所提供的节目内容。”

“持有集成业务牌照的机构要对与其连接的互联网电视节目服务平台的合法性进行审核,不得与未持有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牌照的机构所建设的节目服务平台相连接。”

就此,按照《规范》中所述要求,所有电视厂商的网络平台,如果拿不到广电总局颁发的“内容”牌照,或将面临无法接入到自己的产品甚至是关闭的尴尬境地。不过,即使拿到“内容”牌照,也需要持有“集成业务”牌照的企业提供平台。

这对于厂商们来说,无疑不算个好消息。“必须对已经售出的互联网电视进行内容平台的平移,否则将面临着无法收看或者内容不合法的后果。”一位业内知情人士透露。

原本在“产业链”上寄托了太多希望的电视厂家们,不但不能像预期那样在“产业链”中获得利润,现在,不仅要跟已获得牌照的企业联系转移先前耗巨资搭 建的平台,还需承担由此产生的数额不菲的成本,如若不然,卖出去的互联网电视将无法收看到节目,既不能兑现当初买电视时对消费者的承诺,又丢了自己多年苦 心经营建立起来的品牌信誉。

“互联网电视的空间增长带来的巨大利润使得众多彩电生产厂家趋之若鹜,纷纷在市场模式尚不规范情况下推出自己的互联网电视,是造成他们今天这种被动 局面的根本原因。”分析人士认为:“国外的厂商,索尼、松下等,在互联网电视上已经具备相对成熟的技术和经验,他们对国内市场的反应速度远远不及国产厂商 们,或许正是因为看到了这一点。”

 

关键词: 广电 彩电